我院开展全员《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培训
国务院2018年7月31日公布的《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2018年10月1日正式施行。为不断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增强医疗纠纷防范与处理能力,保障医疗安全,我院于2018年10月30日及31日下午分两场举办了《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培训会。本次培训由我院医患沟通中心张海林副主任主讲,全院1300余人参加本次培训 ,张主任结合一些典型案例对《条例》进行了详细解读,培训会由医患沟通中心王洪兵主任主持并作重要发言。 通过此次培训,使全体医务人员对《条例》有了全面深入了解,提高了大家的医疗风险防范意识,进一步强化了法律意识,为提升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加强医患沟通,做好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工作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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