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卫生局、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解放军第八二医院:
为加速我市医学科技进步,促进医学科技成果转化,鼓励引进和开展医学新技术,提高医疗卫生单位防治水平,现将2014年申报市局医学新技术引进奖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的新技术必须为2010年以后市内首家开展,填补我市同类技术空白,技术指标处于市内领先的医学新技术。
2、申报的新技术必须属于成熟、适用、先进的医学新技术,技术机理明确。
3、申报的新技术与省内外已有同类技术比较,其技术思路、技术原理或者技术方法上有创新和改进,主要性能、技术指标等方面综合优于同类技术。
4、符合《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获得相应技术准入。
5、列入到政府或行业技术指南、规范,相关行业学会认可并推荐。获得本单位伦理委员会批准。
6、申报的新技术已成为本单位常规开展的医疗卫生服务项目,并已在本单位实施一年以上。
7、积累了足以证明已熟练掌握该技术的病例数或使用例次数,并取得了一定的社会和经济效益。凡临床应用技术涉及人体者必须由病案管理部门出具具体应用的病案号。
8、必须具有2011年以后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学术期刊上发表的2篇及以上论文。实验或基础性研究论文不作为评审依据。
9、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不属于卫计委规定的落后、淘汰技术。
10、研究类成果不属于申报范围。已获得政府、行业科技奖励者不得重复申报。
二、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材料包括《淮安市卫生局医学新技术引进奖申报书》、技术总结报告、查新报告、发表的论文、应用例次数及产生的社会和经济效益证明等。社会和经济效益证明必须由病案和财务部门出具。申报材料一式一份,申报袋封面须注明申报项目名称、申报单位、申报人。
重要材料请使用复印件。所有申报材料评审后不予保留,评审结果公布一个月后销毁。
三、查新检索
申报的新技术引进奖材料到市第一人民医院信息中心出具查新报告。
四、申报渠道
各县(区)的申报材料由各县(区)卫生局汇总后统一报我局科教处,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汇总后报送我局科教处。请各地、各单位将申报材料汇总后,按照EXCEL格式统一将申报项目名称、完成单位名称、完成人姓名(前3名,每人一列)、申报科室、申报奖励等级录入后,通过电子邮件(Email:hachaye@163.com)报市卫生局科教处,同时报送的纸质文档并加盖公章。 五、申报单位及其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负责申报材料的初审。主要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可靠性进行审核,并确保上报的新技术引进奖项目符合国家有关法律和法规要求。
六、淮安市医学新技术引进奖设特等奖、一等奖和二等奖,总数40项。
七、申报截止时间:2014年10月31日。联系人:查日华,电话:80831636。
淮安市卫生局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