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第二人医院《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宣传月
3月29日,淮安市第二人民医院《医疗保险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下简称《条例》)宣传动员会议正式召开,各职能处室负责人及临床科室主任参加会议。
会议中,淮安市第二人民医院医保处处长姜丽结合《2021年淮安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药服务协议》为参会人员详细解读了《条例》相关政策。
姜处长强调《条例》将于2021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要求每一位医务人员加强学习,尽快掌握最新政策,进而规范医保服务行为。
姜处长还通报了2021年第一季度全院医保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为相关临床科室敲响警钟,并再次强调医保相关的各项自查工作需常态化进行,严格落实“五合理”。
会议圆满结束后,医保处迅速组织各临床科室对《条例》内容的学习,并在门急诊及住院楼醒目位置张贴、放置宣传海报,在电梯及医院大屏循环播放宣传打击欺诈骗保的相关视频。
姜丽处长讲解《协议》内容
医保处在临床科室讲解《条例》内容
电梯内播放《打击欺诈骗保》宣传视频
门诊大厅 易拉宝
乔乔副处长张贴《打击欺诈骗保》宣传海报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管条例》相关宣传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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