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第二人民医院院史馆改造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HAZJDL-公招-2021037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淮安市第二人民医院-院史馆改造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项目业主为淮安市第二人民医院,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淮安市淮海南路62号院内;
2.1.2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约/ 平方米;
2.1.3最高限价:约人民币90万元;
2.1.4工期要求:6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20日历天,施工工期40日历天。
2.2招标范围:对淮安市第二人民医院史院馆改造工程进行整体及详细设计、施工(包括竣工验收)等实行全过程的承包,具体项目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3.1.1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必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乙级资质,且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需由牵头人派出)应当具有:国家注册建筑师,或者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①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说明:在建工程是指自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发布之日起至工程完工并经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3.3投标人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4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3.4.1施工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施工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①施工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施工项目经理不得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施工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施工项目经理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施工项目经理解锁手续,或施工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施工项目经理执业范围之内;
3.3.3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及施工项目经理必须是本单位签订有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资格审查时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及施工项目经理需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由社保部门出具的2021年1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及以上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3.3.4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单位签定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资格审查时授权委托代理人需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由社保部门出具的2021年1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及以上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3.4企业应当具有以下类似业绩:
总承包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6年11月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科技馆、科普馆类业绩。
3.3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②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③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④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⑥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⑦投标人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制在本区域内承接工程的;
⑧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ww w.creditchina.gov.cn)或“信用江苏”(www.jscredit.gov.cn)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1、公告期限、招标文件获取、确认函接收时间期限、投标人提问、招标人回复时间地点及方式:
1.1报名及公告期限:2021年11月03日-2021年11月11日。
1.2招标文件到代理公司(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小康城3区88号三楼)获取,如果投标人确认参与本项目投标请填写投标确认函接收及报名起止时间:请于2021年11月03日-2021年11月11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并电话与淮安市正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确认,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 19952350040、13365161001
1.3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疑问提出截止时间:2021年11月16日17:00时
1.4招标文件澄清发布时间:2021年11月18日17:00前
1.5招标文件材料费:人民币400元(售后不退),报名现场缴纳。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1.6请投标人如实填写投标确认函中的有关内容信息,如因投标确认函中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有误,造成采购代理机构无法与其联系的,其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1.7招标人有权拒绝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确认函的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1.8已提交确认函的投标人,正当理由不参加本项目投标应在开标截止前三天内书面通知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无正当理由不参加本项目投标且未书面通知招标人或代理机构的,招标人按照相关规定有权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处理。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23日14时30分。
5.2投标文件送达地点: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小康城3区88号三楼
5.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淮安市第二人民医院网站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淮安市第二人民医院
地址: 淮安市淮海南路62号
联系人: 顾老师 电话:0517-80871823
招标代理机构:淮安市正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小康城3区88号三楼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19952350040、、13365161001
淮安市第二人民医院
淮安市正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