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人可以办理异地就医备案?
我市参加城镇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医保的参保人员只要符合以下四类情况都可以办理异地就医备案:
1.异地安置退休人员;
2.异地长期居住人员;
3.常驻异地工作人员;
4.异地转诊人员。
另外,外出农民工、外来就业创业人员也可进行备案。
问:我们如何办理异地就医备案?
1.准备好材料:(1)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和长期居住人员需:本人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和异地居住证明。(2)如果是异地转诊人员需:社保卡和本市有转诊资质医疗机构出具的转外就医证明。(3)常驻异地工作人员需:社保卡、单位外派证明或合同。(4)外出农民工和外来就业创业人员如暂时无法提供居住证明材料,在备案时填写《备案信用承诺书》,并在承诺期限内补齐材料也可备案。(5)如果非本人去办理的,代办人还需要携带代办人自己的身份证。
2.备案方式:一是现场备案,就是经办机构窗口(市、县区医保中心)进行备案。二是线上备案,异地就医参保人员可通过登陆淮安医保网(http://www.hayb.cn)、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上传异地就医备案所需材料等,按提示录入信息并上传相关资料,经审核通过后即可完成备案。如未通过,会在备注中输入原因推送给申请人,申请人可以修改申请信息或补充手续再次提交审核。
问:参保人员异地就医的待遇都一样吗?
不一样的,总体上是执行就医地目录,参保地政策。
1.省内异地就医执行江苏省统一的医保目录(包括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及耗材和医疗服务设施标准),参保地的报销政策。
2.跨省异地就医和长三角异地门诊直接结算都是执行就医地规定的医保目录范围和参保地的报销政策。
问:医保卡能否直接在异地就医定点医院直接刷卡结算?
已办理备案手续,并且在江苏省内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普通住院和门特费用可按我市政策直接结算,目前我市已实现省内异地就医“一站式”直接结算。如果在江苏省外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普通住院费用可直接结算。
问:异地就医如何结算医疗费用?
异地就医人员在异地就医联网定点医院就医结束后,可在结账处直接刷卡结算医疗费用,个人承担部分直接从账户扣除或现金支付,可报销部分,由医保经办机构与医院直接结算。
问:异地就医结算,为什么有时候会办理不成功?
首先确认本人是否经过备案,就医的医院是否是跨省定点医疗机构,另外,异地就医系统只能使用江苏省统一的社会保障卡。如果上述情况都没问题,请医保经办机构工作人员帮助联系定点医疗机构所属统筹地区医保经办机构(我市异地结算科电话:83888187),第一时间排查解决持卡问题。
问:如果没有进行或者不符合异地就医备案的,怎么办?
不符合备案要求的,就医人员在就医结束后,回到参保地整理好报销材料(医院收费票据、住院(门急诊)费用清单、门诊处方底方、住院诊断证明、急诊诊断证明)。携带报销材料到经办机构进行手工报销。取消其他需参保人员提供的医疗机构证明手续和不必要的证明材料。
根据淮安市相关文件要求,从2019年7月1日起,1.关于职工医保,未办理转诊手续的,在市本级或市内其他县区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在正常待遇基础上下降15%,在市外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在正常待遇基础上下降20%。2.关于居民医保,未按规定转诊,在市本级或市内其他县区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其报销比例在原有比例的点数上下降15%;在市外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其报销比例在原有比例的点数上下降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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