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才办《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度省第五期“333工程”科研项目资助经费的通知》(苏人才办〔2016〕29号)文件精神及市人才办、市卫计委的工作安排,2016年度省第五期“333工程”科研项目资助经费申报工作业已开始。根据《江苏省第五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培养与管理暂行办法》,“培养期内,对列入第一层次的培养对象,省财政择优给予30-200万元的科研项目资助;对列入第二层次的培养对象,省财政择优给予20-100万元的科研项目资助;对列入第三层次的培养对象,省财政对不超过1000名的培养对象择优给予3-20万元的科研项目资助。”目前,我院有省第五期“333工程”第二层次培养对象(中青年领军人才)2名,第三层次培养对象(中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11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