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卫计委《关于建设江苏省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市级中心和江苏省食源性疾病监测哨点医院的通知》(苏卫食品[2015]13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加强我市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网络建设,全面提升卫生计生系统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能力和水平,我院按照《国家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手则》规定哨点医院的设置要求,在2016年8月份向市卫计委提出申请并上报申报材料,2016年11月25日感管处徐艳处长、感管处葛海燕、管伟、检验科万长标一行4人参加了由市卫计委组织的考评验收会,我院准备了食源性疾病监测哨点医院申报所需的各项材料,专家组成员一致通过了我院食源性疾病监测哨点医院的验收,并对我院食源性疾病监测信息报告在HIS系统中的推进取得的成绩给予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