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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化培训一阶段人员申请南医大临床医学和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实施细则

发布日期:2014-03-18 浏览次数:
江苏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一阶段人员申请南京医科大学临床医学和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实施细则
 
根据《南京医科大学临床医学和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与江苏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双向接轨试行办法》,为做好通过江苏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一阶段人员申请南京医科大学临床(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试点工作,结合江苏省及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1、申请临床(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应具备的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医德医风,身体健康,愿为我国现代化建设和临床(口腔)医学事业而献身;
(2)申请人获得临床(口腔)医学学士学位后,在本学科从事临床医疗工作至少三年,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第一阶段并通过考核;
(3)按规定完成全部学位课程,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
(4)通过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一般为每年2月底前完成信息采集工作,3月份报名,5月最后一个周末考试)。
(5)能结合临床实际,学习并掌握临床科学研究的基本方法,完成一篇学位论文,并在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上至少发表一篇文章(如论著、病例分析报告或文献综述等)。
2、学位课程(400学时,20学分)
(1)循证医学                                8学时 1学分
(2)医学法学                       12学时 1学分
(3)临床流行病学与重点传染病防治   32学时  2学分
(4)医患沟通学                      8学时 1学分
(5)政治理论课                          20学时 1学分
(6)英语                                          120学时 3学分
(7)医学统计学                      60学时 3学分
(8)科研设计、学术规范与实验安全     8学时 1学分
(9)医学文献检索                    32学时 2学分
(10)专业课(导师负责)                 60学时 4学分
(11)专业外语(导师负责)            40学时 1学分
 
3、指导教师
申请人自进入课程学习起,需在研究生院指导下确定我校一位研究生导师为学位论文指导教师。
4、学位论文要求
(1)学位论文可以是研究性论文,也可以是含文献综述的病例分析报告;
(2)必须紧密结合临床实际,以总结临床实践经验为主,要求具有科学性和较好的临床参考价值或应用前景;
(3)应表明申请人已经掌握临床科学研究的基本方法和达到与授予学位相应的学术水平。
5、临床能力考核
申请人在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前必须通过学校组织的临床能力考核,硕士专业学位申请人临床能力应达到高年住院医师水平。具体考核办法见《南京医科大学临床(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临床能力考核办法》。
6、学位论文答辩
(1)申请人完成学位论文,通过临床能力考核,经导师所在单位研究生管理部门及研究生院批准后方可答辩;一般为每年的8月份开始注册申请学位,9月份审核材料,10月份临床能力毕业考核,11月份申请答辩,12月份授予学位;
(2)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3-5名临床(口腔)医学副教授或副主任医师及以上职称的专家组成,导师不可做论文答辩委员会委员;
(3)答辩委员会按照临床(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论文的要求,以论文答辩的形式考核学位申请人的临床科研能力;
(4)根据学位申请人论文答辩情况,答辩委员会就是否同意授予临床(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经全体委员2/3以上(含2/3)同意方为通过。经投票认为未达到临床(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水平者,申请人应在6个月后、24个月内修改论文并重新答辩一次。第二次答辩未通过或逾期(超过24个月)未申请者,学校不再受理其学位申请事宜。
7、学费:10000元(含课程费、导师指导费、管理费、考核费、学位申请费等)。


 

附件3
南京医科大学临床医学和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
与江苏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双向接轨
 公共课程设置方案
普通专科阶段:2006年卫生部颁发的“专科医师培养标准”中,要求普通专科阶段,必须完成循证医学、临床思维与人际沟通、医学法学、重点传染病防治等公共理论课程学习。
    南京医科大学在校研究生要求必修政治、外语、学术规范与实验室安全、医学统计学、专业课、专业英语等课程,并且成绩合格,方允许进行答辩和学位申请。实行江苏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与南京医科大学临床和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双向接轨后,拟在江苏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普通专科阶段)开设如下课程:
1、循证医学                             8学时        1学分
2、医学法学                     12学时     1学分
3、临床流行病学与重点传染病防治 32学时      2学分 
4、医患沟通学                    8学时     1学分
5、政治理论课                            20学时         1学分
6、硕士英语                                       120学时    3学分
7、医学统计学                    60学时    3学分
8、科研设计、学术规范与实验安全 18学时    1学分
9、医学文献检索                  32学时    2学分
10、专业课(导师负责)              100学时    4学分
11、专业外语(导师负责)              40学时    1学分
其中第1—4门课程,是所有参加江苏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人员的必修课;第1—11门课程,是所有参加江苏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并且拟在南京医科大学申请临床或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人员的必修课。
上述各门公共课程由南京医科大学组织教师授课,由各地卫生局负责组织学员和安排上课地点。双向接轨方案实施后,拟在江苏省的苏州、无锡、南京等3个地区轮流集中开班授课。计划于每学年的第一学期(秋季学期)在上述3个地区中选择2—3个集中授课。公共课程的考务管理工作由南京医科大学研究生院参照研究生管理规范统一安排。
只参加江苏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人员学习公共课程需向南京医科大学按照学分(共5学分)缴纳费用(294元/学分,共1470元);参加江苏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并在南京医科大学申请临床或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人员需向南京医科大学一次性缴纳研究生培养费10000元(包含公共课程费、论文指导费、考核费、管理费、学位申请费等)。
 
南京医科大学研究生院


 

江苏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一阶段人员申请南京医科大学临床医学和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流程
 
一、基本条件:
1、已获得学士学位或硕士学位。
2、正在我校研究生培养基地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一阶段人员,或者已经在我校研究生培养基地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一阶段合格证的人员。(我校研究生培养基地名单附后)。
 
二、流程
1、有意申请者每年2月底前完成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信息采集工作,3月份报名,5月份最后一个周末参加考试。获学士学位满3年,方可参此考试,目前不限定参加考试的次数。
2、两门国家考试均通过的人员,我校安排补修研究生课程,安排在南京医科大学新校区的研究生班上课,上课时间一般从每年的9月中旬到次年的6月份。入学时收取研究生培养费10000元(包含公共课程费、论文指导费、考核费、管理费、学位申请费等)。
3、完成补修课程后,每年10月份,研究生院负责安排研究生指导教师,学员在导师指导下完成学位论文撰写、发表文章、临床技能毕业考核、答辩、学位申请等工作,并免除临床轮转程序。
4、次年7月底开始学位申请工作,前提是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一阶段的理论考试和技能考核均合格。
5、具体答辩、申请学位的程序详见:
http://yjsy.njmu.edu.cn/s/7/t/9/1d/70/info7536.htm.
6、学位评定于每年12月底进行,通过后即可发放临床(口腔)专业硕士学位。
7、联系人:刘继永,025-86862864,xuewei@njmu.edu.cn。
8、附:我校研究生培养基地名单

 

序号
培养基地名称
序号
培养基地名称
1
第一附属医院
13
附属无锡妇幼保健院
2
第二附属医院
14
附属无锡市精神卫生中心
3
附属口腔医院
15
附属常州二院
4
附属眼科医院
16
附属淮安第一医院
5
附属南京医院
17
附属苏州医院
6
附属南京脑科医院
18
附属杭州医院
7
附属南京儿童医院
19
附属江宁医院
8
附属南京妇幼保健院
20
附属上海松江中心医院
9
附属江苏省肿瘤医院
21
附属常州市妇幼保健院
10
附属无锡市人民医院
22
附属明基医院
11
附属无锡第二医院
23
附属友谊整形外科医院
12
附属江苏盛泽医院
 
 

 

 
 


 

附:流程图

次年7月下旬—12月底

 
临床技能毕业考核、答辩、学位申请
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一阶段)
获学位证书满3年
国家外语、学科综合考试
2月底前采集信息
3月份考试报名
5月最后周末考试
缴纳费用、补修研究生课程
9月中旬至次年6月
确定指导教师
10月中下旬
通过考试
科研培训、论文撰写、发表文章
学位授予仪式、发放学位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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